吴亮律师
法律分析:离婚后买房是否算是首套房,要视具体情况而定:如果婚姻存续期间所购置的房屋已归属于对方所有,并办理了过户登记,离婚后当事人再次购买房屋时可以认定为首套住房。婚姻存续期内,当事人以共同还贷人的身份购买过房屋的,离婚后再次购买的房屋则会被认定为二套住房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:(一)一方的婚前财产;(二)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;(三)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;(四)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;(五)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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